专利

泰国的专利保护

Ananda Intellectual Property 协助泰国和世界各地的客户对其发明专利(国家和 PCT 申请)、小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提出申请和诉讼。

以下是关于泰国发明专利和小专利保护的常见问题回答。查看泰国的专利保护时间表请访问这里(针对发明专利)或这里(针对小专利)。在这里查看《泰国专利法》的英文译本。

泰国等新兴工业化国家的投资者,经常会提出保护其新专利技术的请求,以便:

  • 保护他们的研发投资和知识产权 (IP);
  • 保持竞争优势,以及
  • 安全地将他们的知识产权商业化,并获得投资回报。

专利权就是实现以上目标的服务,它为一项创新提供有时限的保护,在达到时限后其最终公开披露。简而言之,专利是国家在有限时间内专门授予发明人的一系列权利,条件是该专利随后将向广大公众公开,并属于公共领域。

要求

通常,专利申请必须包括发明的描述和至少定义发明的权利要求。这些权利要求必须满足相关的可专利性要求,如发明专利的新颖性和显著性。不同类型的专利有不同的要求。

专利利益 专利所有人/申请人须知 [专利清单]
  • 专利所有人在没有竞争的情况下制造、使用、销售、分销专利发明或设计并将其商业化的专有权利。
  • 所授予专利权的可执行性;专利所有人可以在专利有效期内禁止他人使用该专利发明或者设计。
  • 适当商业化时的唯一收入来源。
  • 识别和评估可申请专利的主题,并确定适当的专利保护策略。
  • 通过保密协议和其他方式,适当管理发明或设计的保密性(如果需要在专利申请提交之前公开)。
  • 请注意,泰国实行“绝对新颖性”和“先申请”的专利制度。一项新发明应该尽可能保密,直到获得专利申请日期。不当公开有可能危及所要求的“绝对新颖性”状态。
  • 查看专利数据库中的现有技术,监督竞争对手的活动。
  • 与当地专利代理人/律师一起检查发明的可专利性。
  • 提供海外搜索报告的副本或相应专利申请的授权,可加快在泰国的专利注册。

因为专利为专利权人提供了使用、制造和销售该发明的垄断权,所以获得专利(特别是对于发明专利)保护的要求高于其他知识产权的要求。《泰国专利法》为三种类型的专利提供保护。

第一步是在任何给定发明的三种类型中确定受保护的资格。泰国现有的三种专利类型是发明专利、小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又称工业设计)。对发明专利获得保护的资格要求最严格,其次是小专利,然后是外观设计专利。

发明专利要求发明为全新、非显而易见的,能够进行行业应用。小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只要求发明为新发明,能够在行业中应用;发明不需要满足“非显而易见性”这一要求。

发明专利和小专利的区别在于非显著性这一要求:发明专利必须具有非显著性,但小专利不一定具备非显著性。如同小专利一样,外观设计专利不需要满足非显著性要求。外观设计专利也称为工业设计,显示物体的形状、配置或图案相关的装饰或美学特征。因此,它们明显不同于小专利和发明专利。

我们认为:这三种专利的区别在于,只有发明专利有非显而易见性要求,而其他/另外两种专利不要求这一项。 

下表总结了不同类型专利之间的差异。

可专利性要求

保护期

(不可续展)

保护范围
专利类型 新颖性 适用于工业应用 发明步骤:

非显而易见性

发明专利 20 年 新产品或新工艺,新颖、可用于工业。示例包括以下领域的新体系或改进:机械、工具、化学品、生物技术等。
小专利 10 年 本可申请发明专利,但因缺乏强有力的技术创造性而不具备资格的新发明。
外观设计专利 10 年 一件物品的装饰方面或美感,包括与形状、结构或式样有关的特征。

 

确定专利保护资格后的第二步是确定是否满足要求。

  • 在专利申请日期之前,在泰国或外国向公众公开的文件或印刷出版物中描述了该主题的发明(例如在科学杂志或论文中);
  • 在泰国或海外获得专利的发明;
  • 在泰国专利申请日前 18 个月以上,在外国申请专利的发明;
  • 在泰国或外国申请了专利的发明,并且该申请是在泰国申请日期之前公布的。

应该注意的是,在评估一项发明是否为新发明时,专利审查员不仅会考虑已经在泰国获得保护的发明,还会在国际专利数据库中进行新颖性检查,检查在海外授予的专利。审查员也更频繁地在非专利文献(出版物、研究和在线信息)中进行搜索,以验证新颖性。
当务之急是,如果专利所有人希望根据泰国法律申请保护,就必须确保在申请日期之前不公开专利,除非有适当的保密协议。任何隶属于“现有技术”定义、但提前进行的披露或曝光,都有可能危及专利申请人的专利权利。

所有三种类型的专利都必须满足工业应用要求。与新颖性要求不同,工业应用要求通常很容易满足。泰国专利审查员对工业应用的解释比较宽泛,只要用于一些商业环境即可。任何一项发明,只要能在任何一种行业中制造或使用,包括手工业、农业和商业,就可被视为能够在行业中应用。注意:只有学术或理论应用而没有工业影响的发明不符合这一要求。

只有一种专利类型需要考虑非显著性的独创部分,即可能给所有者带来最多收益的发明专利。评估是否含有发明步骤通常比较困难,而且是一种主观评价。泰国法律简单地规定,如果一项发明中所包含的发明步骤被“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认为不明显”,即可被视为包含发明步骤。
《专利和小专利申请审查手册》进一步规定,一项发明必须提供由下列至少一项产生的优点或改进:

  1. 设计/形式的效果;
  2. 任务;
  3. 选择;
  4. 问题和解决方案的要求;
  5. 努力;
  6. 不简化;
  7. 发展步骤的集中;
  8. 经济成功;
  9. 科学技术研究;
  10. 进步的;
  11. 发明成果;
  12. 非交换性化合物;或者
  13. 令人惊讶的结果。

本手册进一步指出,泰国专利审查员应查阅其他司法管辖区针对相应申请发布的搜索报告。在大多数情况下,在泰国提交的发明专利申请,通常也会在其他国家提交,包括美国、欧洲、日本或中国。在确定泰国专利申请是否满足发明步骤要求时,泰国专利审查员通常会依赖外国搜索报告和其他国家相应专利申请的授权。但在另一个司法管辖区存在授权的相同专利,不等同于导致新颖性要求失效的公开发布。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发明在泰国无法获得专利保护资格:

自然界中发现的微生物或从动物或植物中提取的任何物质;

  • 科学或数学规则和理论;
  • 计算机程序(受版权保护);
  • 用于治疗人类或动物疾病的诊断、治疗或补救过程;以及
  • 违反公共秩序或道德、公共健康或福利的发明。

发明专利可以通过两种体系在泰国申请:

  • 国家申请(首次在泰国申请,或在另一个国家提交优先权申请后 12 个月内申请);或者
  • 根据专利合作条约(“PCT”)体系申请,可以寻求专利保护:
  1. 对于在泰国和其他 PCT 缔约国的发明,向泰国知识产权局 (DIP) 或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 (WIPO) 提交“国际专利申请”;或者
  2. 在另一个 PCT 缔约国或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所提交国际专利申请下的发明,在泰国寻求专利保护(所谓的“国家阶段”)。

无论专利申请是在国家还是国际体系下提交,首先要求申请包括发明的详细描述,让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理解和创造这样的发明。该描述还必须包括执行本发明的最佳模式的描述;在其他国家并不总是需要这样的描述。

申请应包含摘要、标题、支持描述的图纸(如果适用)和权利要求。

权利要求书必须简明扼要,以清楚地确定专利权人对该发明的专有权。

请注意,向 DIP 提交的泰语申请中必须包含所有这些信息。因此,任何外语对应申请的泰语版翻译质量至关重要。以下是泰国发明专利国家专利注册程序的简要概述。

发明专利注册程序(国家申请-简化版)

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期限是泰国专利申请人面临的最大障碍之一。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期,特别是没有相应国外申请的发明专利,往往长达 10 年。这一延误主要是由于泰国待审查的专利申请积压过多所致。但这样的延误也可以予以规避,只要了解专利审查的相关情况,做好适当的准备并深入了解整个体系,可以显著改善这一过程。直接保护专利的唯一方法是根据《专利法》注册,所以最好尽可能多地做准备,而不是完全避开这个过程。

需要注意的是,上面讨论的漫长专利审查期只适用于发明专利。小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审查期要短得多。

小专利(在其他国家也称为实用新型)为发明专利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替代方案。它们为适用于工业应用的新发明提供保护,但这些发明不具有非显著的发明步骤。为了换取更宽松的要求,与发明专利的 20 年保护期相比,小专利的保护期只有 10 年。

小专利在泰国很受欢迎,尤其是对于不需要超过 10 年保护的公司。
小专利通常在申请之日起一年半内授予,因为专利审查员只进行形式检查。不要求进行实质性审查。

下面是泰国小专利国家专利注册程序的简要概述。


小专利注册程序(简化版)

在国内外的申请人中,外观设计专利在泰国都非常受欢迎。外观设计专利的目的是保护物品的装饰性或美感,包括与形状、配置或图案有关的特征。

根据泰国专利法,每份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可能包含一项外观设计。因此,如果知识产权权利人希望保护一个外观设计的多个实施用例(如替代或补充模式方案),必须为每个实施例提交单独的申请。

重要的是,申请包括从二维和三维的多个视角对外观设计的描述,例如:前视图、后视图、右视图、左视图、底视图、俯视图和透视图。

这些视图可以是产品的图纸或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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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泰国外观设计专利国家专利注册程序的简要概述。


外观设计专利注册程序(简化版)